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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1-11-25 19:25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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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功能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拉萨市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功能园区)安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厘清本县(区、功能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要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三是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专业力量;四是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做好有关事故预防控制,发生较大事故立即派员到现场指导参与抢险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五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一票否决”等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四、各相关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反馈。

附件:拉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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