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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20:38
来源: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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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协会:

目前,我市已进入藏历新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2月18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拉增副厅长在督导检查我市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面时的具体工作指示,全面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要自觉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会议暨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责任的落实,紧盯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店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防控疫情。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要加强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店面实际,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或应急部门日常监管,切实加强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跟踪治理,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事故防范举措,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及时采取停业等举措,确保绝对安全;二是要做好防人员聚集工作。各县(区)要通过派出志愿者或者烟花爆竹销售店面有专人负责疏导人群等方式,使购买烟花爆竹的人群不在店面内或周边聚集,要主动引导购买者在购买、登记完后及时离开,使其不再逗留;并且要劝导购买者主动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是烟花爆竹协会要主动履职尽责。协会要在做好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在配送零售店面烟花爆竹时要做到按法规标准配送,严防零售店面超量存储烟花爆竹形成安全隐患,要主动加强对零售店面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三、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要结合目前疫情防控

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加强与卫生、消防救援队伍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苗头或火灾苗头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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