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企业负责人注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罚款上限提高5倍,重大事故负责人可能终身禁业!2025年最新修订版明确“三个必须”(管业务/行业/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不到位最高罚200万!本文整理超实用干货:3分钟看懂“以人为本”核心原则,掌握企业主体责任7大职责(责任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等),法律责任“双罚制”(企业+负责人同罚),让你合规经营,远离“坐牢风险”!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完整大纲
(一)法律修改历程:从“保障安全”到“综合治理”
1. 修订背景
2002年首次颁布,2014年第一次修订,2025年最新修订,新增条款15条,修改52条,突出“事前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
数据支撑:2013年较2002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但重特大事故仍未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2. 修订重点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制。
(二)十大亮点:新法核心变化全解析
1.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首次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红线。
2. 落实“三个必须”,明确监管职责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制,解决监管交叉问题;
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需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监管盲区。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7大职责不可少
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责任制、制定制度、保证投入、排查隐患、组织培训、制定预案、报告事故;
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拟订制度、组织培训、督促整改、制止违章,7项职责缺一不可。
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预防”
企业需定期排查隐患,未建立制度或未消除隐患的,最高罚50万元;
重大隐患治理实行督办制,政府可采取停电、停供等强制措施。
5.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需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达标方可生产。
6. 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专业化管理成刚需
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按比例配备,未达标不得开工。
7.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分散风险新机制
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替代原风险抵押金制度,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8. 加大法律责任,“双罚制”+终身禁业
对企业:特别重大事故最高罚2000万元(原500万);
对负责人:重大事故处年收入60%-100%罚款,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事故,最高追究刑事责任。
(三)企业主体责任:7大核心义务
1. 安全条件保障
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国标行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不得生产。
2. 安全投入
按营收1.5%-3%提取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培训、防护用品等,不得挪作他用。
3.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
从业人员超100人需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不足100人需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 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不少于24学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重大危险源管理
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6. 应急救援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演练,高危企业需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7. 事故报告与处理
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瞒报最高判10年有期徒刑。
(四)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既有权又有责
1. 4大权利
知情权(了解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建议权、批评控告权、紧急撤离权(危及人身安全时)。
2. 3大义务
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发现隐患立即报告。
(五)法律责任:这些“红线”不能碰
1. 对企业的处罚
未建立责任制:罚10-20万元;
未排查隐患:罚款20-50万元;
发生重大事故:罚款500-2000万元。
2. 对负责人的处罚
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撤职+年收入60%-100%罚款;
瞒报事故:处10日-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3. 对从业人员的处罚
违章操作:批评教育+处分,导致事故的追究刑责。
(六)企业合规建议:从“被动整改”到“主动预防”
1. 立即行动清单
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
组织全员学习新法,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排查安全管理漏洞,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 长效机制建设
每季度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建立“安全积分”制度,奖励举报隐患的员工,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责任编辑: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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