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自治区信息

我区出台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30 09:55
来源:拉萨日报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行为,区教育厅日前制定并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区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均包括以下10余种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宪法法律的言行;参与黄、赌、毒、邪教、宗教等活动,通过课堂和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极端错误观点;辱骂或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等。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出现上述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举行为的,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当年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

我区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内容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幼儿人格尊严的行为;猥亵、虐待、伤害幼儿;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10余类行为。教师发生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幼儿园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规定,我区将建立完善教师师德师风预警、投诉、举报、查处、反馈、通报机制,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报告制度。为强化师德师风监督,拉萨市等地(市)、各学校将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失范举报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方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和评议,及时获取和掌握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动态,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逐步构建起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

责任编辑:庞媛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