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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08 12:01
来源: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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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应急【2020】46号)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我局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检查范围

按照《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应急【2020】46号)文件内容,我市涉及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分别为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七二五油库、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铁路接卸库、中石化西藏分公司铁路接卸库、金牛石油储备库、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库、昆仑能源西藏天然气库。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两家燃气企业的检查由市城管局组织专家检查。

三、积极谋划 精心部署

5月15日,我局组织市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及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七二五油库、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铁路接卸库、中石化西藏分公司铁路接卸库、金牛石油储备库、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库、昆仑能源西藏天然气库负责人在我局会议室组织召开我市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部署会。成立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专项工作办公室,并由市应急局副局长次仁尼玛担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长尼玛次仁和消防支队防火处次郎担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执法支队、市消支队防火处工作人员及4名危化专家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及落实。

四、企业自查 不留死角

5月18至24日,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工作安排部署,涉及我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办公室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防控重大风险,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分析自查自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每周五16:00前上报专项督导检查办公室。通过企业自查,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五、交叉检查 共促安全

5月25日至27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对涉及我市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及中石化、中石油共4名危化领域专家交叉检查的方式,市城管局组织燃气安全领域专家对两家燃气企业安全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组织2个检查组26人次,检查6家企业,共计发现隐患 37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下达整改指令书4份,做到了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对检查出的隐患我局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强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闭环、销号清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危化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企业重大危险源隐患治理及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指导和跟踪,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使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拉萨市专项督导检查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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