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拉萨市级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拉委办发电〔2020〕23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近期将对各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巡)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经市政府、安委会主要领导同意,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占 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格桑加措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常务
副主任
蔡 卫 旗 市安委办常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杨 英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艳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达娃卓玛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荣 戒 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
崔 娟 市消防救援支队哲蚌寺大队参谋
次仁琼达 市消防救援支队柳梧大队参谋
杨 卓 市应急管理局科员
南 宁 市应急管理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蔡卫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巡)查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由杨英副局长任组长,达娃卓玛部长、崔娟参谋、南宁(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对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督(巡)查;第二组唐艳副调研员任组长,荣戒教导员、次仁琼达参谋、杨卓(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对县(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督(巡)查。
三、督(巡)查对象和时间
市安委办负责督(巡)查工作的筹备谋划、协调指导、整改督办、经费保障等,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督(巡)查对象:5县3区、4个功能区和安委会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必要时可抽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企业等。具体如下:
5县3区:城关区 、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当雄县、曲水县、尼木县;
市安委会重点行业部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教育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局、经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林草局、邮政管理局、国资委等,可根据巡查需要适当增加被巡查部门。
督(巡)查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22日
四、督(巡)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督(巡)查方式:此次督(巡)查共成立2个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抽查单位或企业以及乡镇(街道办)、社区等方式开展。
主要内容:督(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督查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考核工作准备情况,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推进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隐患清零情况;巡查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一)巡查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相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组织学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主要巡查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拉萨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2019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三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巡查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情况、党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督查主要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方面。督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组织召开县委、县政府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全面掌握辖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加强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和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各类场所安全监管情况;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消防安全方面。建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台账情况;针对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问题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情况;督促辖区企业依法强化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应急装备建设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督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全面掌握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督查市直部门所管辖的项目、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部署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四是事故隐患清零情况。督查各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即整改时间、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五是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准备情况。按照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和台账梳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5月9日 组织动员阶段。市安委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召开会议,部署督(巡)查工作。
(二)5月11日- 20日 督(巡)查工作实施阶段。两个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督(巡)查工作。
(三)5月21日-22日 汇总督(巡)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督(巡)查日常工作,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强化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督巡查组要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督(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对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确保督(巡)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
被督(巡)查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督(巡)查组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督(巡)查工作取得成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督(巡)查工作,认真准备资料台账,列出清单;要求派人参与督(巡)查的单位要选派党性和责任心强,作风正、业务精、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督(巡)查工作。
(三)严格督(巡)查纪律
参加督(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如实报告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廉洁自律,不得利用督(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对督(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不准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巡查相关信息。
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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