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安全监管局、经开区安全监管局:
3月26日至3月28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邀请河北福道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名涉氨制冷领域高级工程师联合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市润通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于4月24日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关于拉萨市四家涉氨制冷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改的通知》。
现将《通知》内容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内容,逐一对照,督促本辖区所涉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按照隐患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请你们认真做好辖区内所涉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的督促、复查和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整改复查验收报告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一科)。
附件:《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关于拉萨市四家涉氨制冷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改的通知》
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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