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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6:02
来源: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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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拉萨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开展感悟领袖风范、锤炼过硬作风读书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理论书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中央精神,结合区市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全市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读书班等活动和专题研讨会议50余次,切实解决思想意识模糊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拉萨市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拉萨市进一步明确有关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分工》《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拉萨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职责清单》《拉萨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2023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建立《拉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拉萨市安全生产“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拉萨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试行)》《拉萨市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拉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拉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拉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等制度办法,完善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确定执法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改变和纠正执法过程中“重检查、轻处罚”和“只管不罚”的现象,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将我局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进行细化,分类执法,切实落实“强化执法年”工作措施,起草制定了《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各节点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复产复工的要求,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理念,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科学谋划防控风险隐患,采取有力管用的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1月至今,累计检查企业100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0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4份,下达复查意见书21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份,停产停业整顿6家,行政处罚11760519元,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3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深入开展“一案双罚”、行政执法“帮督”、“安全培训+现场实操”、交叉执法“大练兵”等重点工作。2023年至今共立案12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已办结12起案件,已缴罚款:11760519元。

(五)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科学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培训教育。联合市安委办举办了全市事故调查和“安全培训+现场实操”培训班,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下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交叉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开展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检验和巩固培训成果,深化经验交流;授市工商联邀请,向规上民营企业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宣传教育走在执法监督前,提高思想认识走在隐患问题前;在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秩序不间断向企业、服务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提高认识,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执法“督帮”工作。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县(区)的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督帮”,逐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尤其是纠正县(区)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放的执法模式,帮助规范执法程序。手把手指导监督县(区)规范执行国家矿山监察局青海、重庆局反馈的行政处罚案件。全年“督帮”各县(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县(区)请示,参与、介入县(区)辖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案件3起。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案件,严格打击和遏制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西藏巨龙铜多金属矿“5·14”较大竖井坠落事故相关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

(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文明高效完成执法监督。一是认真梳理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执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全过程,不仅自身加强学习和运用,同时向县(区)执法人员发放有关资料。二是办案过程科学严谨。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涉及到立案调查的违法案件,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三是转变执法监督形式。通过安全生产规律,我们发现,大部分事故都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造成的,因此,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着重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履职和发挥作用情况,抓主要责任。开展“一案双罚”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共开展“一案双罚”9起,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而不是等政府、机关、部门来检查发现问题。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深入推动开展精准执法、重点执法检查、一案双罚和典型案例上报、曝光等工作2023年截止目前,在执法人员减少的情况下,我局共立案12全年立案数是2022年立案5起的2.4倍,是2021年立案3起的4倍停产停业整顿6一案双罚案件9起,上报典型案例7起,采纳4,并及时在双公示平台和主流媒体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加强安全生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宣传特点,在拉萨融媒体、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拉萨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安全科普教育、警示案例,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平台;深入推进5·12防灾减灾救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及安全生产月、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安全知识八进宣传活动,搭载各类主题,应急管理系统、地震系统组织在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寺庙等各类场所47次,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各类应急演练26次。累计设置展板专栏600块,发放宣传资料4.3余份,受教育对象3.5人次同时积极发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深入开展入户安全知识宣讲,吸引更多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到安全隐患监督中。同时,大力支持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科普场馆建设,城关区拉鲁小学被认定为2022年度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成功申报1所学校创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实施拉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展厅升级改造项目

二、特色亮点

一是出台《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加油站增设非危险化学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是全区率先制定印发了拉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在全区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拉萨市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工作方案》。四是印发《拉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拉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实现厅级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五是在全区率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六是在全区率先探索开展信用与安全生产挂钩,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已编制9条制度,拟试点推行七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帮”工作。全程指导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对国家矿山检查局青海、重庆局帮扶反馈问题重大隐患处罚事项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和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涉及处罚103.5万元;高度参与指导当雄县关于国家矿山检查局青海局在对矿山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时移交当雄县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隐患后续跟踪和行政执法工作;克服行政执法人员短缺、工作任务重等困难,对目前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县(区)开展重点“督帮”,受理2起达孜区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的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帮助指导城关区应急管理局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八是“一案双罚”效果显著。通过安全生产规律,我们发现,大部分事故都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造成的,因此,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着重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履职和发挥作用情况,抓主要责任。截止目前,共开展“一案双罚”9起,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span>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安全生产专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适时邀请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授课讲解。

(二)加强执法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安全培训+现场实操”、交叉执法“大练兵”等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理论+实践的模式,强化学习培训效果,让参训的人员实实在在感受到培训的成果,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建立并实施边执法边宣传教育的新执法模式,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力争每月进企业开展宣传宣讲一次,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懂法、用法的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执法“督帮”工作。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县(区)的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督帮”,逐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尤其是纠正县(区)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放的执法模式,帮助规范执法程序,并形成长效机制,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监督中真正践行“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准则

(四)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案件,严格打击和遏制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震慑,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五)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分级分类。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领域探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将监管的企业按照规模、危险等级等划分类别,对体量大、危险系数较高的企业由市级执法、属地监管;对体量较小、危险系数相对较小的企业,交由县(区)执法监督,需要市局介入的视情况协助开展。

(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等活动,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内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应急素质。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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