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防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发布时间:2019-10-14 17:24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雪灾、冰崩、冰湖、堰塞湖防御处置工作。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办公室电话(兼传真):6958963。

责任编辑:南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