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监督实施消防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电话(兼传真):6958961。
责任编辑: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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