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0〕11号)和《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藏应急〔2020〕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拉萨市民政局
拉萨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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