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关于命名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安化楼社区等999个社区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应急[2021]17号)文件精神,为我市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蔡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马镇朗巴村、拉萨市尼木县塔荣镇塔荣村3个社区进行了应急物资交接、发放仪式以及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
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中创建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相关要求,当前3个县(区)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应急物资保障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市应急管理局特对每处创建示范社区(村居)购置了价值约14990元的应急物资,共配备了救援工具、应急通信设备、照明工具等3类11种1089件共计折合44970元的应急物资。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在3个示范社区(村居)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活动,约270余名群众参加,共计发放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挂图、各类宣传品约1000余份。
在发放仪式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地震局局长边巴卓玛强调:一是创建的减灾示范社区要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加强对村(居)综合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经费保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村(居)灾害风险评估,建立隐患清单台账,组建村(居)综合应急队伍,适时制定组织应急预案与演练,开展宣传教育等。二是县(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村居)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指导,积极主动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三是在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应急物资的情况下,由村两委、乡政府向县(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动用物资申请,不得私自挪用、借出。四是县(区)应急管理和村委会要指派专人对配发物资加强管理,本着“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切防丢失、损坏,确保关键时刻物资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五是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始终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这根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灾情上报、应急处突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六是注重全面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广大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通过开展发放仪式、宣传活动,对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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