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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应急指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6-08 22:00
来源: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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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拉萨市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据《“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拉萨市应急总体预案(试行)》等文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把握本市突发事件特点规律,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现实需求和基础业务,以提升应急指挥能力为主要目标,完善应急指挥支撑体系为重要抓手,铸牢应急指挥支撑为重要保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力量为基础,强化科技应用为重要途径,着力提升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高质量推动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业务牵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务实高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应急指挥能力提升,聚焦紧迫性和现实性问题,兼顾系统性和长远性发展,发挥科技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应急指挥的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二、行动目标

2025年底,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形成“应急指挥平台设施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备、指挥调度有力、处置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指挥组织、制度、信息获取、分析研判、响应机制、现场指挥等“六大支撑”,夯实应急预案建设和应急救援力量“两个基础”,强化应急指挥系统“一项技术保障”,使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成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的“情报部”“参谋部”,符合首府城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中枢”。

——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规范。形成统一指挥、权威高效、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指挥相关制度。

——信息获取更加全面、及时。实现灾害风险信息实时动态监测,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接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联合研判。

——指挥处置更加高效、有序。实现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响应,强化并规范现场指挥处置,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复盘机制。

——应急预案更加实用、完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加快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

——指挥保障更加有力、到位。推进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探索“智慧应急”研究和建设,努力实现应急指挥系统化、信息化、智能化。

——队伍调用更加精准、快速。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联动机制、调用机制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偿机制,实现应急救援队伍精准调用。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急指挥组织制度建设。

1.健全应急指挥组织体系。按照常态应急管理与非常态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市应急总指挥部建设,完善市级专项指挥机构建设,建设县(区)级总指挥部,明确乡镇、街道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统一指挥、权威高效、分类处置、分级指挥、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研究制定市应急总指挥部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总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作用,提升专项和县(区)级指挥机构应急指挥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完善应急指挥制度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处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制定应急指挥工作管理规范,细化并规范应急指挥调度工作。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完善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各专项指挥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各专项指挥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强化应急指挥专项培训。制定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指挥制度、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典型案例等纳入培训内容,强化培训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干部队伍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综合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急指挥能力,打造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提高信息获取和分析研判能力。

4.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告能力评价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值守工作信息的评价和检查。优化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规范,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加强灾害风险等信息系统的接入和运用。结合市应急指挥任务需要,进一步梳理现有和规划建设的风险监测系统,接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工矿商贸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包括电力、燃气、供水和排水管网、桥梁等)、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相关自然灾害风险监测等系统,加强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汇集和重要指标的动态感知,强化系统使用培训,优化展示方式,提高常态化基础信息获取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

6.提高突发事件信息的获取能力。加强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的使用,不断提高通过指挥综合业务系统报送的非涉密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比例。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市融媒体中心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和系统的辅助作用,扩展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渠道,完善优化突发事件信息快速筛查、报告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双向的通报核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获取的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广电局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强化突发事件联合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靶向预警机制,畅通预警渠道,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所涉及人员等的精准预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事故等级和类型,加强与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协同联动和研判会商,必要时可成立联合指挥专班,强化监测预警,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具体、可行的应急响应措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规范突发事件响应与处置。

8.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结合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分级响应流程,细化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强化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与现场指挥部的衔接。加强响应流程的培训和推演,结合实践不断完善流程内容,提高流程的可操作性,形成种类齐全、实操性强的响应流程图,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依据和支撑。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12月

9.强化现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现场应急指挥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组建运行指南》、现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手册,规范现场指挥部建设和运行,规范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明确现场指挥重点,强化现场指挥保障。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0.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复盘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对复盘总结制度,固化工作机制,明确复盘要求,规范复盘形式、程序、内容精细化查找信息接报、研判、预警、调度、指挥、处置等环节不足和问题,优化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处置流程。加强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形成要素较为完备的突发事件数据库,分析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加强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形成要素较为完备的突发事件数据库,分析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完成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应急预案规划、编制、报审、备案和公开等工作的管理。探索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评估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市应急预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析市级各专项指挥部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县(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实施状况和效果,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实现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12月

12.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以市级应急总体预案为核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县级总体应急预案等为依托,各类单位预案、应急手册、行动方案等为支撑的预案体系。探索制定市级专项预案制修订指南。探索数字化预案的研究、应用与发展,提高应急预案的辅助决策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各专项指挥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3.完善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实际和国家应急总体预案编制情况,依据《拉萨市应急总体预案(试行)》,加快推进市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各县(区)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强化对市级各专项指挥部、部门和县(区)应急预案的修订指导、审核,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6

14.强化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演练的统筹,科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应急演练。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无脚本演练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加强多灾种、规模化联合应急演练,尤其加强针对具有高原特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建立应急演练评估机制,强化演练成果转化,推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流程,优化应急处置措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各专项指挥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

(五)强化应急指挥保障能力。

15.积极推进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整合融合通信平台、数据治理系统、可视化系统等,实现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调度过程中“情报可知、事件可视、事态可控”,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有效提升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实现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有力支撑统一指挥、协同研判。促进平台互通,加强同相关部门信息化平台、物联网平台、城市大脑、“雪亮工程”、智慧社区、智慧卡口、基层治理平台等互联对接。加强数据共享,整合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民政、气象、地震、林草、交通、市场监管、粮储、各级维稳指挥部及各县(区)应急部门等数据,建立应急大数据资源体系,实现各类应急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统一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整合全市视频监控资源(除保密要求外),按照“应接尽接、能接尽接”原则,探索将各类视频监控有效有用资源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规范视频图像调取,强化应急指挥调度保障。持续做好系统的使用运维管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更新和使用培训。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12月

16.提升应急指挥装备保障能力。建立全灾种应急通信手段,加强移动应急单元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指挥车、卫星微基站、无人机、消防单兵、应急单兵系统、高清远程摄像仪等在突发事件现场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车调试,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车的运行、维护、保养等机制,提升应急指挥车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快速通联能力,拓宽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获取渠道,强化市应急指挥中心对现场指挥部的支撑。探索选取试点县(区),为县(区)、乡镇(街道)配备无人机和应急单兵,强化日常操作演练和应急快速启动。探索800兆无线通信和370兆无线通信等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的应用。积极推进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配备应急通信装备。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7.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加强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数据局的沟通,研究“智慧应急”建设方案。大力推动应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统一指挥信息畅通、指令统一、执行高效、反应灵敏,管理健全、调用高效、学习使用统一,物质保供信息对称、供需对接平衡有效,联动处置及时高效,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围绕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需求,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法规、预案、应急队伍、专家、典型案例、应急物资、避难场所等基础数据库数据,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数据备份机制,完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数据支撑。研究具有高原特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识别和研判,提高视频图像调取、指挥调度、应急决策等业务的智能化水平,探索研究“一键切换”“一键调取”功能,为应急指挥处置提供具体可行的决策流程和处置建议。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指挥调度。

18.摸清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底数。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应急力量摸底建立应急力量分布“一张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市各类应救援力量基本情况,建立统计台账,完善《拉萨应急救援力量手册》,掌握应急救援力量的分布和实战能力,科学、快速、精准开展调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19.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联动机制。按照《拉萨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拉萨市应对突发事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武警机动第一支队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拉萨市民兵营应急管理对接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与军队、应急队伍的对接联动机制,优化军队、武警力量以及中央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军地协同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区域协同机制,增强与邻近市、县沟通、共享、联动,实现横向联通、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提升协同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防大队、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驻拉央企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0.规范优化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和调用规程,明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调用程序,明确不同突发事件调用应急救援队伍的优先级,不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精准调用能力,提升应急救援效率。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防大队、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驻拉央企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1.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拉萨市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灾害事件(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费用补偿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费用核算、适用范围、补偿标准、补偿程序等内容,提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6

22.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级负责、分类储备、保障充足、管理规范、协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形成与本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灾害综合风险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探索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对全市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提升应急物资综合保障、精准匹配、快速调用等能力,确保应急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储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

四、行动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市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功能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好重点任务中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分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体系建设。

市各专项指挥部机及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参照本计划,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和配合,逐步建立全市应急指挥“一张网”,不断提升应急指挥能力,为拉萨市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旦增南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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