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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15:48
来源:应急管理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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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拉萨市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12次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对拉萨市当好七个排头兵工作要求,以及普布顿珠书记坚决坚定做好“七个落实落地”的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创新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抓住突出矛盾问题,强化系统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认真遵循“两个至上”,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12次学习会和拉萨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从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市、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将安全生产纳入市县两级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委组织部、宣传部、应急、广电局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推动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拉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督促落实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或正在开展的重要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督办各县(区)、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实施到位。安委办同各成员单位负责)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自治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我市组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及专家组,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推动。安委会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对《拉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待自治区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拉萨市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位。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

4.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贯彻执行自治区对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办法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5.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应急、国资委分工负责)

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交通、人社、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攻坚成果转化

6.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2个专题”“10个专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日常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形成制度成果,推动持续深化治理。安委办会同公安、教育、交通运输、住建、旅发、应急、林草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负责)

7.持续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藏博会、“萨嘎达瓦”、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期间“四不两直”的原则对安委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范围,进一步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防范重点行业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8.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治工作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整顿矿和正常生产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治理等专项监察,抓好顶板、采空区、边坡等专项治理。应急负责)

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治理任务,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发改委分工负责)

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配合

9.加强道路交通和铁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治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经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强化城市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市委政法委护路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交通、公安、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治工作深入实施《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应急、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粮储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做好油气储存、园区、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防范。应急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切实抓好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组织专家进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等精确指导帮扶,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应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1.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实施《拉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住建城管局、委、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应急、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治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寺庙、文物建筑、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敏感场所,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等业态,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加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严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城镇、村居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连片村寨整治。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拳出击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工作,重点地段、入山路口要重点防范,安排专人看守。消防队、林草局、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旅发、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改委、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夯实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治工作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拉萨市居民自建房“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排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住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4.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应急负责)

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认真排查和消除水电站安全隐患。水利发改委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动“强化执法年”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5.突出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学好用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持续推广开展交叉执法检查行动,准确把握、精准运用法律条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集中宣传一批有指导性的执法案例,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质量。同时,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各县(区)应急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16.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原则,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改变和纠正监管执法中“重检查、轻处罚”和“宽、松、软”的现象,对问题隐患建档整改、闭环管理,紧盯重大隐患、重点问题,强化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完善工作机制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7.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制定《拉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应急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按照自治区要求,稳步推进其他领域各专项规划启动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8.标本兼治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在线监测项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等项目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定级、安全生产责任险,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升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头顶库”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市经信局、应急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应急负责)

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水域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国资委、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进程自治区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应急、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负责)

配合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公安、应急分工负责)

完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应急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在主流媒体公开播放一批典型事故系列警示教育片。委宣传部、公安、应急、广电、总工会、团、消防支队分工负责)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应急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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