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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行政处罚案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8:59
来源:达孜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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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行政处罚案件的通告

达孜区各工矿商贸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现将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行政处罚案件通告如下。

      2025年10月21日,拉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达孜区应急管理局对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1条重大事故隐患(设计图和前期安全评审都无卸车工艺,实际操作中存在卸车作业)。经达孜区应急管理局认真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并处以20000元罚款。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下一步,达孜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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