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拉萨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拉安监管〔2018〕53号
局属各科室:
现将《拉萨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拉萨市安监局
2018年4月25日
拉萨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及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局所负责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根据我局法定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8年,我局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已查实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重点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监管执法计划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检查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和作业场所的抽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
(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四)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情况;
(五)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七)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或值班作业情况;
(十二)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二)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三)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五)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六)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八)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九)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十)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十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管执法,主要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为主,检查内容包括:
(一)建立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三)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五)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职业病危害申报、登记情况 ;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评价情况;
(八)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情况;
(十一)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十二)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十三)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制度情况;
(十四)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三、执法检查方式方法
检查方式:全年监管执法计划在年初制定,并经市政府审核批复,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处室。下月计划执法的企业,执法人员应于本月对该企业进行告知。告知的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执法人员、检查事项等。
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抽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建立“双随机”监管执法制度。局各监管科室在全面推行计划监管执法的同时,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效果。
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各科室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在本监管行业或辖区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执法。
四、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 建议修改为 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监管执法的有关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编号保存。
(三)变更及相应措施。本计划实施中,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执法计划具体单位的检查时间进行调整的,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的,应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存档。
五、监管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六、分行业具体监管执法计划(附后)
附件:
2018年度非煤矿山执法工作计划
序号 |
时间 |
检查内容 |
人数 |
天数 |
1 |
4-5月 |
抽查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情况 |
2 |
10 |
2 |
5-6月 |
主要对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配备和正确使用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以及防火灾、防中毒窒息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培训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及集中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 |
2 |
10 |
3 |
5-9月 |
对10家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防灾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工作。 |
2 |
10 |
4 |
6-8月 |
配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开展专家“会诊”,深入进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2 |
10 |
5 |
6-9月 |
对在生产并存在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
2 |
10 |
6 |
8-9月 |
主要对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和企业标准化建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
2 |
10 |
7 |
9-10月 |
对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新设备、工艺情况和“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
2 |
10 |
8 |
10-11月 |
主要对非煤矿山第四季度工作安排和年终岁尾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
2 |
10 |
9 |
11-12月 |
对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停建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企业相关停产停建手续,抽查比例不少于30%。 |
2 |
10 |
2018年度工贸行业执法工作计划
序号 |
时间 |
检查内容 |
人数 |
天数 |
1 |
4-5月 |
全面摸排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
2 |
10 |
2 |
5-6月 |
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重点督促西藏高争建材、拉萨力泰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啤酒厂、西部冷链物流公司、拉萨润通商贸、拉百商贸有限公司7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除上述企业外,将西藏标威工贸有限公司、远征纸业、城关区净土智昭乳业、大昭圣泉、叄柒商贸、西藏藏缘青稞酒业、当雄县5100矿泉水、西藏天达抗磨材料等8家工贸企业纳入标准化建设推进范围。
|
2 |
10 |
3 |
4-12月 |
继续深化“三项专项治理”。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要求,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落实、监管能力提升。 一是继续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严防涉爆粉尘企业粉尘爆炸。2018年6月至8月,对全区涉爆粉尘企业开展严防粉尘爆炸专项检查。重点对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西藏林氏有限公司(家具制造)、娘热乡明升工贸有限公司(家具制造)、拉萨恒荣服装厂、金哈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叁柒实业有限公司、文成公主演出舞台(粉尘使用);经开区新希望六合股份有限公司、三鸣饲料有限公司、泰孚包装有限公司、天麦力有限公司;达孜县吞柏古藏香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古荣糌粑公司、藏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曲水县远征纸业有限公司;尼木县罗布仁青藏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计划15天) 二是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整治。2018年7月,对拉萨市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拉萨市润通商贸有限公司涉氨制冷液氨使用进行检查。(计划15天) 三是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2018年6月至8月,对全区涉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检查。重点对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啤酒厂,经开区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青稞啤酒厂)、奇圣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公司、月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稞红曲)、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古荣乡藏地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乳制品加工),曲水县远征纸业有限公司、恒源酒业有限公司、白阁仓工贸有限公司(奶制品加工)、绿宝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酱腌菜食品),达孜县阳光庄园农牧品开发有限公司、圣天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藏缘青稞酒业公司、珠峰实业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林周县藏乡酒业有限公司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检查。(计划15天) |
2 |
50 |
4 |
6-12月 |
统筹开展“八大行业”执法监管。 一是对冶金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执法。2018年4月-5月,对达孜县天达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辉抗磨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冶金企业(黑色金属铸造)进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4天) 二是对建材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执法。2018年5-6月,对拉萨市经开区欣锦建材有限公司、天创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堆龙德庆区远大建材有限公司、青达建材有限公司、西祁连山水泥厂、青达坚才有限公司、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曲水县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众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平立混凝土有限公司、宏志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珍龙建材有限公司、标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佳胜工贸有限公司(水泥电杆)、吉圣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远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洛拉实业有限公司(水泥电杆)进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20天) 三是对机械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执法。2018年6月,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力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2天) 四是对轻工企业、商贸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执法。(与自治区同步)(24天) 1.年7月,联合拉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全市所有印刷厂(拟请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供名单)进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2.2018年9月,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加工厂(请拟请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名单)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2018年10月,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局(拟请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名单),对全市所有矿泉水、山泉水厂进行安全检查。 4.2018年11月至12月,联合自治区商务局、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消防分行业对全市规模以上商贸企业、部分轻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 |
2 |
50 |
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 |
执法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人数 |
天数 |
4-5月 |
中石油达孜加油站、 中石化达孜朝阳加油站、中石油西郊加油站、中石油堆龙白云加油站、中石化堆龙兴藏加油站、个体兴藏加油站、堆龙良荣燃料油甲醇、 中石油墨竹加油站、中石化飞龙加油站、个体墨竹加油站、华泰龙加油站、中石油林周加油站、中石油旁多加油站、中石化兴旺加油站、 |
一、检查加油站 1、检查摸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2、气象防雷检测部门的合格防雷检测报告(半年检测一次); 3、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 4、省级商业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5、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6、负责人、安全员、加油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8、应急演练资料; 9、消防器材; 10、实名制登记备案情况; 11、安全监管员在岗情况。 三、检查甲醇、乙炔经营单位 1、检查试生产隐患整改; 2、设计专篇报告情况。 |
2 |
15 |
6-8月 |
中石油曲水高速路加油站、中石油曲水加油站、中石化曲水通达加油站、中石化曲水飞乐加油站、个体曲水信任加油站、 中石油尼木加油站、中石油羊巴井加油站、中石油当雄加油站、个体顺达加油站、 个体银行加油站、 个体宁中加油站、 个体中宝加油站白荣加油站、纳金加油站 明珠加油站、新星加油站、中械加油站、顺通加油站、顺利加油站、中体加油站、 交通加油站 功德林加油站、中兴加油站 金西加油站、金马加油站、恒心加油站 、 柳梧加油站、中卫加油站 |
一、检查加油站 1、检查摸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2、气象防雷检测部门的合格防雷检测报告(半年检测一次); 3、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 4、省级商业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5、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6、负责人、安全员、加油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8、应急演练资料; 9、消防器材; 10、实名制登记备案情况; 11、安全监管员在岗情况; |
2 |
25 |
9-10月 |
拉萨金力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大地经纬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创地矿有限公司拉萨岩矿分析中心、西藏磐霖商贸有限公司、西藏汇利投资有限公司、中波石油、 西藏润恒矿产销售有限公司、西藏双利贸易有限公司 、西藏聚能实业有限公司、拉萨市润通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圣鸿食品有限公司、西冷公司 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绿色饮品有限公司 、 |
一、检查易制毒企业 1、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持证情况; 2、购进、销售台账; 3、仓库安全条件; 4、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5、种类、数量登记情况。 二、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票面经营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进货、进账情况。 三、检查涉氨使用企业 1、企业压力容器检测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 3、应急演练情况; 4、消防设备配备情况; 5、防毒、防护服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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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5 |
11-12月 |
拉萨市志成气体有限公司、 南群有限公司(天路制氧厂)、 达孜制氧厂 、725油库含中石油铁路接卸库、中石化铁路接卸库、金牛油库、烟花爆竹仓库、家强烟花爆竹销售店(长期)、英海烟花爆竹销售店(长期)、荣兴科技烟花爆竹销售店(长期)浏阳烟花爆竹西藏销售店(长期) 抽查七县一区烟花爆竹零售店 |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 2、销售台账; 3、仓库安全条件; 4、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5、人员持证情况; 二、油库仓储 1、企业持证情况; 2、输入、输出台账; 3、储罐、仓库安全条件; 4、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5、应急演练情况; 6、负责人、安全员、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三、检查烟花爆竹行业 1、企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 2、购进、销售台账; 3、仓库安全条件; 4、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5、种类、数量登记情况; 6、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7、仓库门卫出入登记; 8、消防器材; 9、实名制销售登记情况 |
2 |
50 |
2018年度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 |
检查内容 |
人数 |
天数 |
全年 |
1.建立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3.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4.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5.职业病危害申报、登记情况 ; 6.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7.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8.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制度情况; 9.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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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责任编辑: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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