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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支队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1-15 11:36
来源: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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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机构改革后,市局于今年6月正式成立拉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为我局正科级内设机构。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执法支队团结一致,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年中制定的《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积极与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配合,狠抓安全生产,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全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良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执法支队自成立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严格按照《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紧密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及“全面开展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活动。同时,执法支队随同相关业务科室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开展危化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全面确保了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支队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雪顿节及国庆节期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截止2019年10月,共检查全市各类企业1780家,发现隐患2773处,已整改2373处,整改率86%,下发执法文书790份,行政立案8宗,行政处罚137.19万元,停工停产16家。

三、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

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取证和换证培训班的通知》以及市局执法支队培训计划,针对市本级、各县(区)行政编制、参公编制或执法事业编制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的监管执法岗位人员和执法证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认真严格的统计,将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定于11月18日进行培训,主要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解析、非煤矿山监管事实务、危险化学品监管实务、工贸行业监管实务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将对指导我支队及各县(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为全面掌握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状况,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执法支队深入各县(区),针对各县(区)执法队伍现状、存在问题开展调研。从了解的情况分析,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的“人员编制、执法装备、人员素质水平较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执法能力的发挥。

(一)现有人员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由于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强度大,局行政编制又少,除直接监管的企业外,还要承担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开展执法最少需要2人来安排,从现有人员编制看无法适应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及所承担的沉重监管监察任务的需要。机构改革后,市局于今年6月正式成立拉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为我局正科级内设机构。目前支队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1名同志驻村,1名同志兼职财务出纳)。

(二)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设施不足。为切实制定和实施好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上级部门对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装备经费纳入2020年-2022年财政预算,期间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的真空期,因此各县(区)应急管理还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特别是各单位公车配备受指标影响,加之执法用车于日常公务用车未分开,执法用车由局机关统一调度,当执法与机关用车发生冲突不能调剂时,执法工作被迫推迟,要么当月就取消,所以很难按执法计划全部得以落实。

(三)少数执法人员不适应执法需要。执法支队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各县(区)几乎都没有执法大队,目前到位的执法人员都是从其它单位选调或同级部门调整来的,严重缺乏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业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乡(镇)都没有设立安监站,且兼职较多,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涉及法律法规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行政执法人员较少,业务量大,致使执法人员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较少,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监管中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随着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越来越严,行政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随时面临责任追究,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能力与执法工作要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存在较大差距。

(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薄弱。我市绝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普遍起步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条件较差,安全监管监察难以全部落到实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指出了问题和隐患,但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整改,短时间内难以体现执法能力和效果”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健全体制机制,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细则,明确执法到位的相关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尖刀作用,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二)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拉萨的实际,针对我市我市绝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普遍起步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条件较差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凡在检查中发现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的问题,都要责其纠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

(三)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沟通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为执法人员提供学习业务、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依托援藏兄弟省市科研院所,协调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等,通过开展“传帮带”形式的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人员赴北京市、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跟岗学习,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培训模式,帮助我们的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执法检查流程及办案程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邀请相关专家,举办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我市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四)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法律意识。要加强同中介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将中介机构的设计、评价等成果作为执法参考,还要发挥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的能力,通过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来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达到促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充分利用中介培训机构,加大对企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着重抓培训考核质量,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严格考核,逐步提高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凡考核不合格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整改技术支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化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难度和阻力,重要措施之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水平。一是分层次举办各类培训,包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二是搞好日常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典型,曝光违法行,通过生动的事实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全社会抓安全的强大声势,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社会氛围,使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2019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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