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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

发布时间:2020-01-10 10:19
来源: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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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靠实安全责任,规范生产行为,加强事故预防,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加大高危行业、关键领域、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机构改革进展情况

(一)职责划转情况。根据拉萨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我局“三定”方案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截至目前,各单位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但今年在执行过程中明显存在沟通协调不畅、不贯通等问题。指挥协调机构方面,因自治区层面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三个指挥协调机构职责均由原单位承担,市级相关职责现未划转至我局。

(二)人财物交接情况。截至目前,我局转隶到卫健委的2人已于5月底到岗,并完成固定资产划拨41件、248580元,人事档案正在对接中。民政局转隶到我局的3人已于5月底到岗,划拨固定资产4件、14225元,移交宣传资料近60包、救灾装备16类,人事档案除工资档案外已完成移交(年底移交)。8月份下发通知市政府直属部门市地震局由我局管理,9月份市委发文地震局局长作为我局党组班子成员,在与市财政局对接中表示,今年我局与地震局的财务列支按年初的预算规定执行。在职级并行工作中,地震局已纳入我局一起开展此项工作。

(三)“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市委办公室已经下发的“三定”方案规定,我局内设科室6个,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为更好的做好我局各项工作,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研究讨论,进一步细化、理顺了局属各科室工作职责,为开展好我局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我局于分别于11月8日和12月11日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一是促使我局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二是引导我局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发扬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攻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三是促使我局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做好全市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工作、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四是引导我局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五是促使我局干部职工努力学习,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救援指挥协调能力。六是全面系统的谋划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拉萨市应急管理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三、综合监管方面

(一)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全国“两会”“春节”“藏历新年”“萨嘎达瓦”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一是指导开展了全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等全年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指导开展了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三是按照职责,对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单位进行了督办,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今年共下发督办文件10份;四是今年8月份组织对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以及涉及重点道路交通施工项目的部分县(区)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安委办对我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找准问题、查漏补缺,持续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稳定的节日氛围。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今年以来,我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起。受市政府委托,牵头成立了西藏华泰龙矿业公司“5•1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目前,该事故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复已结案,相关处罚和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已于10月15日全部结束,并报西藏自治区备案。

(三)政策法规起草情况。一是为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结合拉萨实际草拟了《拉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目前,此文件正在审核、修订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二是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我局起草了《拉萨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中。

(四)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月”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主题,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契机,深入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活动、“安全生产拉萨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八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了市民安全意识,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五)指导火灾防治情况。为扎实做好我市秋冬季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应急〔2019〕12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林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协调指导市林草局、市旅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公安、市森林消防大队等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检查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确保了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加强对城关区、堆龙德庆区等重点区域烟花爆竹零售布点、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对各县(区)烟花爆竹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35家,发现安全隐患25处,下发责令指令书6份。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行烟花爆竹经营安责险工作。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人员的培训,共计130人参加了岗前业务培训,对烟花爆竹事故预防,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如何扑灭初期火灾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

(二)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今年,组织全市相关行业部门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170万元,邀请6名危化专家,6月12日至9月21日对全市2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涉及工信、交通、卫生、教育、城管、消防、商务、公安、环保等多个行业部门,就全市范围内18个门类、87个大类行业进行了全面隐患摸底排查,排查隐患总数2841条,危化专家对发现的隐患向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的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提出了针对性整改建议,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工作。《关于全面开展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在三月份、汛期、雪顿节、中秋节、70大庆等敏感时段和重要节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加油站、油库、制氧厂等企业进行检查134次,排查安全隐患345处,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2家加油站进行了暂停营业的处理,处罚企业2家,罚款共计4万元。同时聘请危化专家对各县(区)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19家重点危化企业负责人集中讲解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山东济南“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河南三门峡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县(区)和企业负责人“举一反三”切实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督导检查和学习确保了敏感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严格行政审批,严把准入关。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查和经营许可办证工作。认真梳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证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查工作。认真分类整理各县(区)票面经营审批情况,严格准入关,做到对监管企业心中有数。积极完善办证审查流程、建立电子表格档案工作,严把准入关。截止10月20日,《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新办5家、延期换证19家、变更42家,安全条件审查6个,设施设计审查2个,试生产备案6个,竣工验收备案7家,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首办1家,延期2家,延期、法人变更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延期8家。

(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非煤矿山监管。先后聘请四名矿山安全专家赴曲水县禾润采石场、西藏圣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高岭土采场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的复核工作。同时,为深刻吸取“5•14”事故教训,严格事故调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墨竹工卡县聘请4名矿山安全专家于5月15日至24日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建设。6月份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全市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全市12个县(区)和16家非煤矿山企业、61家工贸企业的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工作人员共123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了2019年非煤矿山、工贸领域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并邀请河北福道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家张贵苗、李祥东对安全标准化创建、“双重预防”和隐患治理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三是工贸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力量对涉及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区域的拉萨市经开区出台《拉萨经开区关于开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检查企业15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份,发现整改问题12项。

五、救灾防灾工作

(一)受灾情况。今年,我市尼木、达孜、堆龙、林周、空港新区发生泥石流、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共14起(其中:泥石流灾害6起,洪涝灾害4起,风雹灾害4起)。据统计,14起自然灾害累计受灾1211人次,因灾死亡5人,因灾死亡牲畜1头,农作物受灾面积275.3余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60.6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3.5余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4.6万元,工贸企业损失30.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4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无房屋倒塌损坏及紧急转移安置人员。

(二)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一是为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制定完善相关防抗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带班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会商联络机制,下发了《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19-2020年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灾情信息管理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召开了4次全市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会商会,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全区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会商调度会拉萨分会场会议10余场次,并多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各县(区)重点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全市汛期防抗灾工作督导,结合排查出的水文地质灾害隐患制定了《拉萨市较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和《拉萨市较大水文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方案》;三是通过书面函询、检查指导、召开座谈等形式对各县(区)和市气象局防雷办相关职能划转、资产交接、人员转隶、防范雷击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协调了各县(区)开展灾情报送、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物资调度、应急救援、安置救助等汛期各项防、抗、救灾各项工作,形成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事业的调研报告》《防雷减灾工作调研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编制“西藏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信息图”工作,对市、县、乡、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地理位置、海拔高度、调拨距离、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了梳理统计,确保关键时刻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目前,拉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地图已绘制完成,正在开展信息核对和修订工作;五是灾害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核实上报灾情,启动救灾物资调拨准备机制,指导受灾县(区)开展防抗救灾工作;受灾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救灾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县(区)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供电公司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开展灾情统计、抗灾救灾、安置救助、善后安抚等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经统计,堆龙德庆区为因灾死亡4人家庭发放了2万元救助资金和24万元灾害保险金,尼木县为因灾死亡1人家庭发放了0.6万元救助资金;六是切实做好冬春生活需救助摸底统计。我市受灾的尼木、达孜、堆龙、林周、空港新区五县(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的通知》和《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联合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对受灾乡(镇)、村进行了逐村逐户冬春生活需救助摸底统计。经统计,2019年全市总体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农业经济损失均大幅下降,受灾群众家庭损失较小,且受灾的农作物均可通过保险理赔。各受灾县(区)通过对受灾群众家庭状况摸底调查,未发现2019-2020年今冬明春期间需要口粮、衣被、取暖救助的受灾困难户。同时,如冬春期间发生新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因灾困难户,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及时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协调县(区)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临时救助。

(三)启动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齐扎拉主席指示,按照《关于落实西藏自治区主要领导所提需求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的函》的有关工作要求,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帮助拉萨市编制防灾减灾相关规划。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进度,6月24日至28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安科院一行5人赴我市开展防灾减灾调研工作,期间,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对全市基本情况、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物资装备、应急队伍、社会力量等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为编制我市防灾减灾规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9月5日,北京市安科院邀请国家减灾中心、防灾科技学院、中科院地理所、清华同衡研究院等单位的5名专家召开《拉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专家研讨会,专题研究讨论了规划草稿。下一步,规划编制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细化主要任务,提炼重大工程,确保规划彰显拉萨特点,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好规划。

(四)落实受灾人员救助工作。一是落实冬春救助。根据2018年各县(区)系统报灾实际受灾人口和冬春救助资金缺口,及时制作上报灾情年报,向区民政厅申请2018-2019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并根据受灾县(区)报灾情况客观、公正制定资金分配方案。2019年1月,向四个受灾县(区)及时足额下拨2018-2019年冬春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0万元。同时,多次核实受灾县(区)冬春救助资金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未落实县(区)做好排查统计和冬春救助工作,要求对因灾缺粮户发现一起及时救助一起。截至目前,四个受灾县(区)2018-2019年冬春期间共救助6421人,落实口粮款199.93万元,未出现因灾缺粮现象,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做好节前慰问。根据市委、政府“三大节日”慰问活动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三大节日”期间先后对四个受灾县(区)60户因灾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投入慰问资金5.4万元,营造了良好节日氛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有序推进恢复重建任务。2018年,我市遭受自然灾害,因灾导致倒塌民房2户3间,一般损坏民房19户58间,其中:空港新区因灾房屋倒塌2户3间,一般损坏18户57间,尼木县因灾民房一般损坏1户1间。及时建立并更新上报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台账,定期督导受灾县(区)加快恢复重建进度,圆满完成了2018年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19年9月底统计,尼木县筹集社会救助资金5000元,完成了一般损坏1户1间修复任务;空港新区本级投入200万元,完成倒塌2户3间、一般损坏18户57间重建修复任务。

六、应急中心工作

(一)对重点行业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查。通过摸排,我市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行业领域共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小组)97个,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我市稍具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有13个。

(二)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审批表、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建立部门、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台账。

(三)以“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各预案之间相互不得矛盾”为原则,按照《西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成进度,正在编制《拉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向市财政申报专项编制资金,联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指导我市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联系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应急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初步确定了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步骤及相关经费预算。按照工作职能,我局已将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经费纳入2020年经费预算,明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的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内容,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执法支队自成立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严格按照《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紧密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及“全面开展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活动。同时,执法支队随同相关业务科室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开展危化领域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雪顿节及国庆节期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截止目前,共检查全市各类企业1780家,发现隐患2773处,已整改2373处,整改率86%,下发执法文书790份,行政立案8宗,行政处罚137.19万元,停工停产16家。

(二)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取证和换证培训班的通知》和我局培训计划,针对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岗位人员实际,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认真严格的统计。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主要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解析、非煤矿山监管事实务、危险化学品监管实务、工贸行业监管实务等内容进行培训。

八、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难度大。机构改革后,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工作职责还未完全理顺,工作职责交叉重叠多,导致部门与部门间推诿、扯皮严重。

(二)火灾防治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三定方案还未确定,具体火灾防治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工作未明确,而我局新的职能分工为: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监督实施消防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无法推进。

(三)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设施不足。为切实制定和实施好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上级部门对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装备经费纳入2020年-2022年财政预算,期间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的真空期,因此各县(区)应急管理还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特别是各单位公车配备受指标影响。

(四)少数执法人员不适应执法需要。我局执法支队成立时间较短,执法人员都是从其他岗位调整过来的,执法知识欠缺。各县(区)几乎没有执法大队,有些乡(镇)甚至没有设立安监站,设立的兼职较多,这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涉及法律法规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行政执法人员较少,业务量大,致使执法人员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较少,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监管中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

九、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

(一)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建议进一步明确与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民政、林业草原等涉灾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边界,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救灾主体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区)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全市各涉灾部门间灾害监测和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减灾协调机制、会商研判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做到力量上统筹、资源上整合、信息上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灾情报送、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物资调度、应急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继续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安委办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结合即将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

(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指导我市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

(七)依托援藏兄弟省市科研院所多、智力资源丰富的特点,聘请相关专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示范社区创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系列课题研究,将研究报告转化为政策文件,编制《拉萨市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拉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拉萨市综合减灾示范县(区)创建管理办法》和修订《拉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切实提高政策文件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八)做好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灾情统计等工作,适时组织县(区)灾害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灾后生活救助和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相关工作。

(九)拟在达孜区、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领域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安全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

(十二)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实施停业整顿。

(十三)充分发挥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积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危化领域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做好全市应急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十五)加快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

(十六)编制涵盖我市安全生产、地震和地质灾害、抗洪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的《拉萨市应急救援队伍假设专项规划》。

(十七)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拉萨的实际,针对我市绝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普遍起步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条件较差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凡在检查中发现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的问题,都要责其纠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

(十八)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沟通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为执法人员提供学习业务、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依托援藏兄弟省市科研院所,协调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等,通过开展“传帮带”形式的执法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举办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我市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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