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我单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预案与2024年4月28日完成备案,现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不是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及组织体系、应急处置岗位及职责分工都未发生变化,只是备案表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这种应急预案还需要重新备案吗?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依据上述规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在同时不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内容的,则不属于需要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的情形。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公司地址、工艺、组织机构等都未发生变化,已经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还未到期,请问是否需要重新修编应急预案和备案。
回复: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你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另,请结合实际变更情况,对应急预案修订是否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进行评估、作出结论。若不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则无需重新备案。如所在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责任编辑: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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