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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拉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5 10:47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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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根据《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藏安委办〔2023〕46号)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和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功能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本功能园区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同步开展。

(二)2023年5月31日,由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我市各县(区)、市相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

五、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主要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要任务:各县(区)、功能园区和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区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多种形式面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演练等内容,立足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筑牢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层层树立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安全红线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

(二)强化联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八进”活动

3.开展应急科普“八个一”宣传活动。 主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八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农牧区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围绕寺庙安全防火开展一次用火用电隐患排查,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维修工程电气焊、有限空间、高空作业隐患排查,动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积极组织各类安全互动活动。主要任务:按照要求组织用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平台,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鼓励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利用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主要任务: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向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月”宣传短信。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向农牧民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组织集中宣传报道。主要任务:以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为阵地,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各级宣传、气象、应急等相关部门。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五带头”宣传活动。

7.加强安全生产法宣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以“五带头”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主要任务: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拉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治理年”工作方案》和《拉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宣传本地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活动

8.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主要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县(区)和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每月在本辖区主流媒体上公布“一案双罚”案例,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做好隐患举报工作。要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制度,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知晓率。要切实宣传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倡导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鼓励企业员工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坚持全员参与,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

10.开展应急演练“八进”活动。主要任务:督促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牧区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机关要针对电器燃气、特种设备等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寺庙要针对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使用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进行应急演练;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11.开展业务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监管部门、内设监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邀请专家讲解业务技能、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业务技能和能力水平。同时,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结合近年来全区、特别是我市发生的事故,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新入职员工为重点,深入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旅游、物流、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六)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2.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主要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中“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工作安排,由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于6月16日在城关区(具体地点待定)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一条街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传播媒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局、卫健委、旅发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气象局、林草局、邮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工商联以及所有市属国有企业。

13.持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主要任务: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调,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突出宣传月主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良好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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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旦增南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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