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暂行办法》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拉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拉萨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监督和隐患查处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拉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聚焦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聚焦“三高”风险实施精准整治、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任务、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各级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严格执行“互联网+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全部网上办理的要求,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四种方式”。一是实行“诊断式”执法。切实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技术、装置设施、安全管理的特点,努力查深、查细、查实,找准制约安全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共同检查。二是实行“说理式”执法。监督检查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检查事由、依据、范围和内容,检查后告知检查情况、整改要求,采取执法措施时告知所依据法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处罚类执法文书要注重说理性表述,重点阐明违法事实认定、自由裁量情形和依据;建立普法记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实行“攻坚式”执法。针对特定区域、时段、对象的安全生产倾向性或突出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及部门联动攻坚行动,坚决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四是实行“交叉式”执法。通过县(区)、功能园(区)之间交叉执法,交流、学习好的执法经验、做法,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努力实现五个100%目标。通过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形式,确保对列入《计划》中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复查率达到100%;确保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非煤矿山企业实施重点执法检查和一般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每年至少检查2次、一般行业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列入本计划的重点监管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一般行业企业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监管执法)。二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指导各县(区)、功能园(区)执法行为,并对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和县(区)、功能园(区)交叉执法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时将有关检查情况录入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系统开展相关抽查检查工作;立案查处等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录入“互联网+执法”典型案例,并按要求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检查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有关规定,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网络化。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核定纳入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数量12人,分别为:执法监督科4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4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3000个)
2025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个(全国总天数365个-法定公休日104个-法定节假日11个=250个),2025年总法定工作日为3000个(法定工作日250个㗼/font>执法人员12人=3000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308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执法交叉检查;办理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3年统计平均数,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08个。其中:执法监督科108个,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100个、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100个。
(1)实施行政许可:100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个工作日;
(4)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20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个工作日;
(6)开展执法交叉检查:38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6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848个)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单位值班、应急值守;参加党群活动;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出差、培训会议等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前3年统计平均数,测算2025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1848个。其中:执法监督科616个,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616个,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616个。
(1)单位值班、应急值守:432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144个工作日;
(3)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出差、培训、会议等:127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844个)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000-308-1848=844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范围
结合信用等级评定、非煤矿山(露天、地下)、尾矿库包保责任清单等,组织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近3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一)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专项执法检查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2.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4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单位数量:8家(3家制氧厂、1家醇基燃料、中石油拉萨分公司、3家油库)
计划检查频次:4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季度开展1次
(三)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生产单元数量:17处(8家企业)
计划检查频次:4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季度开展1次
(四)机械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五)粉尘涉爆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单位数量:7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六)有限空间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单位数量:26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七)涉氨制冷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单位数量:2家
计划检查频次:2次
参与科室: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时间安排:2025年每半年1次
五、一般检查范围
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危化企业75家,工贸企业48家,非煤矿山企业22家(31处生产单元)。同时,配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活动;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园(区)安监局加强对辖区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
附件:附件1.202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责任编辑:旦增南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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